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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扶贫基金会工作制度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1-03-26 15:49:27|浏览次数:1110

(汕尾市扶贫基金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汕尾市扶贫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各项工作和办公秩序,更好地完成基金会的工作任务,现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如下:

一、上下班制度

基金会实行周一到周五工作制度。

上午8:00上班  12:00下班;

下午14:00上班 17:30下班。

遇有重要任务和重大节日需在非工作日值班时,安排基金会工作人员值班。

二、办文制度

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文件登记制度。对上级和有关方面发来的文件,办公室要及时进行登记并呈领导阅示。按领导的批示办好文件,落实好有关事项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后将文件分类归档。

基金会起草的文件,承办人员和办公室要按内部办文的程序、格式起草打印并逐级呈阅,经不同层级的领导批准后定稿上报下发。要注意原始起草批阅件和打印件进行归档工作。特别是每笔捐款、善款接收使用文书都要逐一归档。

三、用车和下乡出差制度

(一)基金会办理有关业务需要集中用车和下乡时,采取向有资质公司租用工作用车的方法,解决基金会没有公务车辆问题。雇用车辆后要以正规发票或凭据及时入帐报销。

(二)理事会领导成员及行政办公人员平时工作用车,参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三)下乡出差人员参照市委市政府机关人员下乡出差食宿补助标准,从严把握补助数额或实报实销。

        四、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设立专门帐户,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一)善款的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条例》、《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农扶组[2019]25号)、《汕尾市扶贫基金会章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使用》、《汕尾市扶贫基金会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认真、细致、准确的做好管理确保扶贫善款的安全,使资金保值增值。

(二)行政办公经费开支按《汕尾市扶贫基金会章程》和《汕尾市扶贫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汕尾市扶贫基金会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及市有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有效合理的精神,用好每一笔开支,做到量入为出,略有节余。

(三)基金会资金的理财投资按《汕尾市扶贫基金会资金理财管理办法》由理事长会议逐笔审议后决定。

1、行政办公经费的来源:

  ①市政府年度拨给的本会行政办公经费。

②按《汕尾市扶贫基金会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基金会财产主要用途的第二项,以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的规定。

③其他可以补充办公经费的收入。

2、使用规定及审批权限

按《汕尾市扶贫基金会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第三条基金的使用原则,第(四)条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按不超过全年总支出的10%的规定,本会用于行政、办公的经费经基金会秘书长签批后方可支取。按《汕尾市扶贫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长会议纪要》规定,本会日常办公费用的零星开支1000元以下的由秘书长签批。1000元以的先制定方案,由理事长审批后实施。单笔支出金额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需经基金会理事长会议审定后方可支出

3、开支范围:

①办公室基本建设及日常办公如桌椅、水电、电脑、电话、纸笔等开支,以及基金会的各种宣传发动工作的费用;

②下乡、出差及差旅开支;

③基金会公共事务集体用车交通费用的开支;

④国家规定节假日及值班补助等。

其他未列明的规定,在工作过程中,根据需要和有关上级规定再做补充或修改。

财务单据要做到日清月结。下乡出差或平时日常开支填单报销要及时,一般不超过一周会计、出纳每月要将本会的收支和结余情况以列表的形式分别报基金会的正副理事长。并接受理事和监事的监督。

五、基金会登记证书、法人印章、财务印章、基金会公章等,由专人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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