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银行捐款 |
开户单位 |
汕尾市扶贫基金会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营业部 |
人民币账户 |
2009002119029398927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汕尾分行营业部 |
港币账户 |
44250013040000275 |
美元账户 |
44250014040000216 |
收款单位 |
汕尾市扶贫基金会 |
捐助热线(0660)3810298 |
邮编:516600 |
(汕尾市扶贫基金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议通过)
为加强汕尾市扶贫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管理,保障公众及时获取本会最新动态信息,树立我会公开透明的公益组织形象,进一步强化社会“末梢监督”的效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基金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网站注册域名为:http://www.swfpjjh.org/。网站是基金会通过互联网向社会提供扶贫信息服务、善款查询及监督、落实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 网站信息公开要符合公益组织网站的要求,栏目设置和风格要体现慈善行业特色。
第三条 网站信息公开遵循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共同维护的原则。
第四条 信息员要按照真实、准确的要求积极提供上网信息。
第五条 上网信息由相关的责任人签批后,由网管全权负责更新发布,规定发布期限(公众节假日除外,下同)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发布。
第六条 每周根据捐赠收入信息(内容包括收款日期、捐赠人、项目名称、金额)。由财会人员录入数据,依次呈秘书长、理事长审核批准,交网管发布。
第七条 每周根据捐款支出信息(内容包括受赠人、项目名、划拨日期、金额)。由财会人员将需要录入的数据,经会计确认,依次呈秘书长、理事长审批后交网管发布。
重要捐款收入或支出信息,依次呈秘书长、理事长审阅同意后交网管发布。
第八条 项目信息发布,发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实施范围、实施效果等。由财会人员将需要录入的数据,按项目情况即时申报发布,依次呈秘书长审核、理事长批准后,交网管发布。
第九条 其他新闻类信息发布,由信息员依次呈秘书长、理事长审批后交网管发布。
此办法在2019年8月1日启用实施。